摘要
2001年6月29日上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正在进行.10时许,会议主持人、常委会主任王芝兰宣布:"现在进行第四项:请偃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琰君同志作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王琰君副市长健步走上报告席,他实事求是地讲了几年来全市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最后,王副市长郑重报告:"目前,已基本弄清了农机系统事业人员的有关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从2001年7月份起可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待遇."随着王副市长答复的话语,与会的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充满了喜悦之情,又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