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邮件是指运用计算机OUTLOOK EXPRESS工具软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在计算机电子信箱之间有效地创建、发送、接收和组织、管理的邮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电子邮件以其方便、迅捷的优点深受欢迎,正日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包括刑事司法领域,特别是在一些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电子邮件也以其自身存在反映着案件客观情况,成为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那么,电子邮件是否可以成为刑事证据?电子邮件的刑事证据效力如何?
出处
《青海检察》
2001年第3期47-48,共2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