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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2004年质量投诉仍高居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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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来自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昆明市各级消费者协会(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770件.解决率为96%:其中消费者因被欺诈而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9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37.4万元,其中因被欺诈而得到加倍赔偿73210元:不予受理116件,二次以上投诉3件,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30件:提供案件后罚没款67014.55元:接待、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10831人次(不含“3·15”宣传活动日)。
出处 《企业与市场》 2005年第3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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