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教师是中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历史产物,民办教师的历史代表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的艰难史,也代表民办教师自身的辛酸史。2002年8月,湖北省洪湖市的200名民办教师幸运地通过了民办教师择优招考的考试,这意味着从此他们可以步入公办教师的行列了,但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必须交纳3万元的“自愿捐资费”。很多贫寒的教师不惜举债甚至借高利贷来筹措这3万元。2004年7月,这些民办教师“捐资”的问题被反映到湖北省省委书记俞正声那里,在俞书记做出两次批示之后,洪湖市决定清退这3万元的捐资费。
出处
《中国社会导刊》
2005年第02S期24-26,共3页
China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