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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朝尚书令之缺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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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中央集权制度较之秦汉有长足发展。唐初三省分权,宰相之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便于皇帝控制。三省本为平行并重之机构,分掌议政、决政和执行之权。但在实际运行中,尚书省既参与决策又负责执行,便具有了秦汉时期丞相的权力。三省权力分配不均,与三省制的发展相背离,是为皇权不能容。尚书令缺职不授,决策机关与执行机关相分离,开创了皇权专制—三省分权—政事堂集议三者相结合的中央集权新体制。
作者 王军强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41-43,共3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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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6

  • 1.旧唐书·职官[Z].,..
  • 2.贞观政要·论政体(卷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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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31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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