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柳州铁路局在全面承包所辖国家铁路之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又承包了广西地方铁路的经营任务,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模式是:“包死基数,递增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承包期为1988年至1990年。承包的主要内容是:包运输任务,以承包前三年的货物发送量的平均数514万吨为基数,确保年度运量逐年递增5%;包上交利润,以上交50万元为基数,逐年递增5%;
出处
《铁道运输与经济》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1期16-17,共2页
Railway Transport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