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可认定一般纳税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新办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进行实地查验,防止不法分子假借工业企业之名骗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出处 《商业会计》 2005年第02A期49-49,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