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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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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对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返政策. 通知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继续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政策.
作者 光君
出处 《浙江化工》 CAS 2005年第2期5-5,共1页 Zhejiang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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