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地方政府各项可获得的收入来源中,财产课税是最佳选择。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下,财产税改革具有不同的“路径”与“特色”。我国应把财产税或物业税改革纳入整体税制结构中作通盘设计,科学设置财产税或物业税的税基、税率、减免税优惠,逐步使其成为地方收入的重要支柱。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产登记注册、评估制度及管理机构。必须重视并加速立法进程,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7-21,共5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