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医疗和乡村医生队伍是我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法宝之一,我国的这一成功经验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肯定和表扬,并在全世界实行推广。创造这一事物的湖北省长阳县人民,多年来不断发展和壮大合作医疗,牢牢巩固自己的三级防保网,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今,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他们又用卫生立法的形式来确立合作医疗的法律地位,使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办法以法律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行有所依,法有所执。合作医疗除有行政、基金、组织、制度保证外,又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全国首部《农村医疗合作条例》的出台,就是他们在卫生立法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
出处
《卫生软科学》
1994年第9期6-8,共3页
Soft Science of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