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替全村还债——一名村官的承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84年,42岁的宋先钦当选为湖南省辰溪县后塘瑶族乡莲花村党支部书记。当上了“村官”,宋先钦暗暗发誓,一定要为大家做些实实在在的事。他没日没夜地带领着村民修路,办柑橘场,种植杂交水稻,引进优良猪种。几年过去了,莲花村渐见起色,不少村民盖起了新房。
出处 《当代农村》 2005年第1期43-46,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