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挂牌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除了同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一样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外,还有其独特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下称11号令)要求,当参与招标拍卖的投标人或竞买人少于三人时,招标或拍卖活动必须终止,而挂牌方式则不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时,挂牌成交.11号令还规定: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时,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使挂牌出让这种公开交易方式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践中受到包括出让人、竞买人在内的各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挂牌出让方式本身是积极、务实的.这一点勿庸置疑.
出处
《国土资源》
2005年第3期30-31,共2页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