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05年印刷设备进口新税则出台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94号公告《2005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规定,进口胶印机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多年来进口胶印机一直按特定产品管理,其进口许可证由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现改为按自动进口许可产品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签发。
出处 《机电信息》 2005年第6期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