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明确再就业两项补贴免税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按规定取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出处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2005年第2期C002-C00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