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证监会1月7日联合发布咨询文件,提议对现行上市公司法规进行修改。据透露,修改后的法规将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公司年报中发布虚假会计信息的在港上市公司和企业董事,可能面,临长达10年监禁和高达1000万港元(合130万美元)罚款。这份征求意见文件提出了对现行《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一系列改动,其中包括赋予香港证监会更大权限,使之能够对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企业进行调查并处以罚款。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第2期79-79,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