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社区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社区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加之定位模糊,致使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行政化、市场化倾向以及专业化程度低、居民参与率不高的问题。我国的社区服务,是在政府扶持和社会资助下,由社区居民自行组织,以满足全体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福利性、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明确把握并践行这样的定位,政府应从传统的统包统管中解脱出来,加大规划、投资、扶持和监督的力度;要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使之成为社区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和实施者;要培育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意识,通过志愿者服务,激活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40-144,共5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项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03B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