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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新闻单位可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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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社1月23日电,新闻单位和记者一旦了解、掌握到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可以向成都市检察院移送。近日,成都市检察院出台了《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实施办》(下称《办法》),就受理新闻单位移送案件线索的范围、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出处 《今传媒》 2005年第3期44-44,共1页 Today's Mass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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