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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育提醒警示查处机制 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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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徐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在调查研究、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教育、提醒、警示、查处”八字方针,在党纪国法防线之前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线和警示训诫防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干部的职能,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这一思路和要求,在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教育以常敲警钟、提醒以廉政谈话、
作者 陈美行
出处 《学习与研究》 2005年第3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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