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问答3则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朱某系外地人,1999年到某印染公司工作。2005年8月1日,印染公司-5朱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印染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法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朱某若违约不履行合同,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朱某在印染公司每天工作不少于12小时,几乎没有休息日,印染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加工工资.夜班补助及营养费。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45-46,共2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