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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河南所有排污企业必须“持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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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正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记者28日从河南省环保局了解到,河南省要求自2005年1月起,凡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到2006年,全省所有排污企业必须“持证排污”。
作者 梁鹏
出处 《生活用纸》 2005年第5期68-69,共2页 Tissue Paper & Disposable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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