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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好用好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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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命令,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国家在增殖、保护渔业资源方面的一项重大决策。这对进一步贯彻执行《渔业法》,从而促进我国渔业生产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出处 《中国水产》 1988年第12期1-1,共1页 China Fish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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