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故意累犯是具有绝对地位的强势话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过失累犯就没有探讨的价值。相反,理论的缺位,使得对过失累犯缺乏应有的规制,并导致刑法在公众心目中难以得到认同。迫于过失犯罪之严重态势,学界应对现有累犯制度以及过失犯罪理论作出深刻反思。过失累犯理论的提出,不仅可以完善中国累犯制度的刑事立法,同时对于深化过失犯罪理论,建构层次分明、前后延伸、纵横交错、法网严密的过失犯罪防范体系来说,意义也非常重大。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