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产品质量法》自实施以来,在实践上问题不少,系统分析该法有关产品定义、产品缺陷、赔偿范围、责任原则及诉讼时效等几个方面的法律条文,指出该法产品定义的不周延,缺陷标准的不全面,赔偿范围的不明确,责任原则的不统一及诉讼时效的不合理。引用该法的几个重要条文来剖析这些问题,应该吸收欧美相关法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法。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52-155,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