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护、增进和分配人们的公共利益,不应为了实现效率和生产率价值而过多地或仅仅追寻管理趋向的公共管理模式,可以寻求另外一种公共管理模式,即法律趋向的公共管理模式,以开辟一条新的现实研究法。历史地看,管理趋向的公共管理,由于其行政权有不断扩张的倾向,容易造成公民权利受损和公共利益被政府的自我利益所侵占等不良后果。因而,从法律视角要考察这几个问题,即公共管理的宪法渊源问题、公共管理的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问题、公共管理的司法审查问题、公共管理的行政法治化问题。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2005年第2期53-58,共6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