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
2002年7月2日,从事个体经营的刘某与蒋某、石某因经济纠纷发生打斗.刘某受伤后在某市人民医院脑外科住院,诊断结果为头左顶部皮下血肿.后刘某经市公安局安源区分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乙级.7月17日,刘某又到市公安局进行法医鉴定,得到同样结论.为将轻伤鉴定为重伤,刘某频频邀请时任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的法医张某吃喝娱乐,在刘某提出作一个重伤鉴定的请求后,张某表示有了医院诊断证明就好运作.刘某遂通过关系找到市人民医院脑外科主任卫某.卫某替刘某伪造了癫痫病历,随后又将一位女患者的头颅CT片充当刘某的头颅CT片.2003年2月27日,张某向市人民医院开具了委托司法鉴定函,医院根据卫某对刘某的病情介绍,作出外伤性癫痫的司法医学鉴定结论.据此,张某又为刘某作出了重伤乙级的法医鉴定.刘某随后持重伤的法医鉴定向打伤他的蒋某、石某要求赔偿20万元私了未得逞,便向派出所报案,致二人被刑事拘留.直至2003年8月22日,当地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蒋某、石某才在被羁押31天后取保候审.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3S期35-3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