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现代商人法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律,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本文对现代商人法的性质、法律效力和作为其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等问题作了一定理解,分析出现代商人法是一个自治、边缘、综合性的部门法,并进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为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商事贸易关系,在客观上与现实上使得我国的立法界、司法界面临现代商人法这一崭新课题的研究。
出处
《咸宁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75-77,共3页
Journal of Xiann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