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上而下的、国家主导型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如何向自下而上的、民间主导的、低成本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转换?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是这一转换的制度路径。本文从PFI的风险分担机制、重视结果的奖惩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等三个层面出发,对现行公路建设的BOT(Build Openrate Transfer)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在中国,BOT模式的运用并不意味着低成本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自然形成。公共部门的职能重理,政府与民间的“协业”,PFI展示了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制度创新。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69-74,共6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