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报复证人被拘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4年5月28日,张某因通行问题与邻居刘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厮打中刘某致伤张某.张某出院后因赔偿问题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刘某向法院举出证人朱某在打仗现场,能够证明张某伤非自己所为。庭审中朱某出证,陈述自己是在打仗现场.但双方怎么打仗没有注意到,谁打谁也没有注意到。
作者 孙爱民
机构地区 北票市人民法院
出处 《新农业》 2005年第3期57-5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