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掌握宁波市镇海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规律和重点。[方法]对2003年立案查处的233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进行分析。[结果]发现违法主体以个体企业占的比例最大(86.7%),违法行业以饮食服务业居多(48.9%),其次是生产加工业(30.0%);违反条款以《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最多占29.0%,其次是第八条28.4%和第二十六条26.1%;行政处罚均以罚款加其他罚种形式,相同案例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存在较大差别。[结论]加强对食品企业尤其是个体饮食服务业及生产加工业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质量。
出处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CAS
2005年第1期53-54,共2页
Strait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