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制订信用相关法规是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当务之急,也是健全我国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内容。信用立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在诸多工作中应当把立法工作推向前沿,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并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示范激励作用。
出处
《理论研究》
2004年第12期9-13,共5页
Theoretical Research
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度青年项目<内蒙古社会信用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