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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决定对产自中国的虾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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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做出最终裁定,对我国产虾征收27.9%到112.8%不等的反倾销税。根据最终裁定,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冷冻及罐装暖水虾征收27.9%至112.8%的反倾销税,对从越南进口的虾征收4.1%至25.8%的反倾销税。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4年第12期41-41,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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