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在保持其原有的'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有益的改革尝试.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在职能上存在重叠和冲突,如何协调两者的这种冲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当前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职能冲突的实际情况,应对构建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关系模式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实行两者有机结合的企业监管模式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出处
《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Gansu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