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 ,被中外诉讼理论认为是“民事诉讼的脊梁”。该规则是指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 ,它要解决的实质问题是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时 ,由何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由于我国民诉法对此规定得过于简略 ,加之相关学说又混乱不清 ,导致审判实践中无所适从。为此 ,在剖析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存在的缺憾的基础上 ,提出重构该规则的新设想和运作该规则的基本思路则显得尤为必要。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6-8,共3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