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 ,民事主体资格是否也随经营资格同时终止 ,其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认以及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目前这些问题尚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 ,因此当前理论界在这些方面存在着很多争议 ,各地法院作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这与我国实现依法治国 ,体现法律统一性的原则不相适应 ,亟待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解决这一问题 ,统一认识。本文试从审判实践的角度谈谈个人看法 ,以期对当前解决此类问题有所裨益。
出处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35-38,共4页
The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