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摄影是一门观察的艺术。要通过摄影获得美的艺术形象,必须依靠发现的视点来组成拍摄内容。摄影作为能动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门特殊视觉造型艺术,反映的方式可以是客观再现的、具象的,也可以是主观表现的、抽象的。摄影通过表现达到视觉造型的目的和效果。“发现和表现”是作品取得成功的关键,二者缺一不可。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105-109,共5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