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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经济法与民法的调整职能及其关系 被引量:2

Adjusting function and Relation of Economic law and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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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法和民法都是我国的基本法。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而民法调整的是民间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的法律保障 ,而民法是市场调节的法律保障。二者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应当相辅相成 ,不存在谁主谁次的问题。
作者 芦麦芳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62-63,共2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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