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实施“四项制度”推进依法治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9年初,青海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要求各级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截至2001年6月,全省1567家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全部建立了以上“四项制度”,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推进了我省依法治省的进程。
作者 杨勇
机构地区 青海省司法厅
出处 《党的生活(青海)》 2002年第4期39-3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