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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中国商界已被市场经济教育了二十多年.但是在它体内。仍残存相当数量的一批产权不清、出资人责权利不明、经营者价值以畸形方式体现的企业。与其产权体制的扭曲过时相反,这些企业中的一部分在高度市场化的产业里创下的业绩倒(曾经)相当辉煌,可谓“明星”公司。
出处 《品牌》 2005年第3期6-6,共1页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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