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解释是司法实践的重要环节。从行政关系本身所固有性质、特征和职能出发来阐释法律现象和法律关系, 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市场化改革需要对行政管理进行改革, 以及它所产生的积极效果。我国在 2001年正式成为了WTO成员, 意味着一系列的制度变革更具有透明性和开放性, 特别是管理市场的行政方法和法律手段要及时地作相应的配套改革, 这既是履行加入WTO时所作的承诺, 也是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必然要求。成功应对WTO需要国内法与之相配。从法律解释的性质出发能更好地阐释WTO与国内法律制度变革的关系。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97-201,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