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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伪造证据是否应当规定为犯罪

Whether it is a Crime when Litigant Parties Offer Faked Evidence? --Analys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ocedur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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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程序法比较分析看 ,它们在诉讼双方的地位、诉讼是否涉及当事人自由或者生命的剥夺、诉讼当事人的辩护权是否容忍其伪造证据三个方面 ,具有不同的特征。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伪造证据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而民事和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伪造证据行为应当规定为犯罪。
作者 刘涛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5年第2期63-68,共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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