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使广大农民工成为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造成这种情况既有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也有政策和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成立农民工权益保护组织或者把农民吸收到工会组织当中来,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各项现行法律制度。
出处
《理论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95-97,共3页
The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