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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1月1日起每产千升啤酒只能用水9.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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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啤酒、酒精、火力发电等7个用水量较大的工业行业的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其中啤酒企业每生产1000L啤酒只能使用9.5m^3的水。该标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啤酒企业是用水大户,制定啤酒行业取水标准的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受国家有关部委的委托,一年来对全国300多家啤酒企业进行了调查,结合国际啤酒企业节约用水的经验做法,
出处 《食品与发酵工业》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07-107,共1页 Food and Fermentation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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