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媒体是借助图像、声音等诸多符号把传者(电视工作者)所要表达的意义传给受者(观众)的。受者要想顺利接受到传者的信息,必须能够正确、顺利地解读这些媒介符号,才能了解信息的含义。符号与意义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然而,形式具有稳定性,意义与丰富的社会生活实际相联系,却具有多变性。因此,传者发布信息,受者接收信息,双方所进行的意义交流过程是否能顺利完成,还需要一个前提,这就是交换的双方必须要有共通的意义空间。
出处
《电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64-65,共2页
TV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