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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免交七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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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向农民工的七项收费在2002年2月底前必须取消。这些费用包括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
出处 《乡镇论坛》 2002年第03X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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