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实施的两大战略之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都需要以环境监督执法管理作为保障,这一保障在我国加入WTO后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加强环境现场执法监督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将全国各级环保局(厅)的"环境监理"类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并进行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环境监督、环境执法和高级管理人才的部署.但教育部现有的专业目录中没有"环境监察"的专业名称,根据我们的申报,2004年年初,教育部高教司以教高函(2004)3号文批准武汉化工学院创办"环境监察"新专业(专业代号081006S).培养环境监察本科专业人才是高等教育中一项全新课题,需要我们认真探索.
出处
《环境教育》
2005年第3期18-19,共2页
Environment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