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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跳槽”后,原单位可否扣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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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原是一家国有公司的员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我“跳槽”到一家旅行社从事导游工作。原公司以我拒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为由,扣留了我的档案近两年时间。现在,我就职的旅行社参加了当地的社会保险统筹,而我因没有档案未能及时参保,我多次找原单位索要档案未果。
出处 《社区》 2004年第24期45-45,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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