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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检查报告绝不是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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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2004年163号(见附件)文件正在经各级主管部门传达和各级医院贯彻执行,并已引起轩然大波。有的医院坚决执行文件中的第一条规定,使工作了几年至几十年的心电图专业的技术人员瞬间失去了心电图的检查报告权,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这些人感到如同发生了海啸一般。不少心电图报告权被瞬间拿走的心电图医技人员纷纷给本刊编辑部写信或打来电话,表示不理解和伤心。一些老同志为衷爱的心电学专业浇灌了几十年的心血和汗水,积累了丰富经验,转瞬间报告权的丧失,失落和伤感一涌而上。这些无奈的相关人员恳请临床心电学杂志代表他们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渴望能够妥善解决。《临床心电学杂志》是中国心电学工作者的喉舌,良师益友,对这种焦急而不安的心态十分理解、同情和关怀。在这关系着几十万心电图工作者的关键时刻,《临床心电学杂志》主编郭继鸿教授,并特邀刘仁光、张海澄、崔俊玉、卢喜烈、王志毅、张兆国等人采访了卫生部医政司医政处赵明钢处长(见采访报告),就这一问题真挚、直率地交换了意见。《临床心电学杂志》也将连续两期组织有关这一问题的焦点争鸣。第一个争鸣的题目“心电图医技人员能否签发心电图报告”;第二个专题为“何为心电图规范化报告”。希望通过讨论和互通观点,统一认识。
作者 卢喜烈
出处 《临床心电学杂志》 2005年第1期72-72,共1页 Journal of Clinical Electrocar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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