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企业职工的开除处分,是1982年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的一个内容,是企业对职工实施的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分。按照《条例》的规定,开除处分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按说,随着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劳动合同制全面推行,企业职工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身份逐渐消失,如果职工犯有严重错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了,不需要再实施“开除”这种行政处分了。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72-73,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