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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转业军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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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三等乙级伤残军人,转业在江汉油田工作。2001年江汉油田裁减人员,要求我先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发伤残补助。结果合同解除了,待遇没给。经过上访,2004年1月8日被湖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评为九级伤残,2005年1月37日被湖北省民政厅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套改为八级伤残。单位对伤残等级有质疑,仍不给待遇。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77-7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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