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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本农田实行分级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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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将基本农田划分为5000亩以上、3000~5000亩和3000亩以下三个级别,分别由省、设区市、县(市、区)进行重点监管。省级监护的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严格的保护制度,划入监护的3000亩以上基本农田列为特殊片区,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满后,原则上自动转入下一轮规划实施.实行无期限保护。
作者 海峡
出处 《南方国土资源》 2005年第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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